2018年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
2017-12-22 12:33:11
为满足深圳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深圳市各级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月2日10:00至2018年1月8日17: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月11日10:00至2018年1月15日17: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7日10: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2018年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如下:
2018年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
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具体如下:
报考职位类型科目1科目2
一般市直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A类)
一般区直机关和各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B类)
一般行政执法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执法类(社会保险)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会保险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类(税务经济)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地税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类(食品安全)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食品安全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类(特种设备)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特种设备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类(卫生监督)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卫生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司法局监狱戒毒管理机关
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司法素质测试
财务会计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财务会计素质测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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